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娄底新闻网讯(通讯员 杨蕾)近日,新化县人民政府下发《关于对新化县水车镇青苗幼儿园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挂牌督办的批复》《关于对新化县水车镇育苗幼儿园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挂牌督办的批复》《关于对新化县民旺超市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挂牌督办的批复》,同意对该三家单位实施挂牌督办,整改火灾隐患。
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对水车镇青苗幼儿园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,发现该单位存在以下火灾隐患:未按要求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,未按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,室内消火栓设置不符合标准,疏散指示标志、应急照明灯损坏率大于设置数量的 50%,并作出罚款人民币5100元的行政处罚。水车镇育苗幼儿园存在:第三层只有一个安全出口,未按要求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,未按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,未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,并作出罚款人民币5100元的行政处罚。民旺超市存在:超市只设置一个安全出口,并作出罚款人民币5100元的行政处罚。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,经大队集体研究讨论,根据《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》相关规定,综合判定该三家单位已构成重大火灾隐患,并提请新化县人民政府对该单位的重大火灾隐患予以挂牌督办。
下一步,大队将及时跟踪整改进程,加大实际指导帮扶力度,切实推进隐患整改进度,确保火灾隐患顺利销案,并叮嘱该单位负责人在整改期间,必须采取安全防范措施,确保场所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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